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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拘留出来不给手机怎么办?

admin 杭州加盟纠纷律师 2024年02月23日
当事人可以向派出所所长等领导投诉反映,也可以向其上级公安局投诉反映。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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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拘留人在拘留所内不允许带手机。需要打电话,通过拘留所民警批准可使用拘留所内专用电话。如果行为人有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行为的,公安机关是可以根据情节严重,给予当事人相应的治安处罚的。行政拘留就是一种治安处罚,是需要在拘留所来执行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第八条看守所的监管活动受人民检察院的法律监督。《拘留所条例》第十一条拘留所收拘被拘留人,应当对被拘留人的人身和携带的物品进行检查。被拘留人的非生活必需品及现金由拘留所登记并统一保管。检查发现的违禁品和其他与案件有关的物品应当移交拘留决定机关依法处理。对女性被拘留人的人身检查应当由女性人民警察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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拘留一般不可以带手机。被拘留人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拘留所的管理规定,被拘留人在拘留期间享有会见权利,可以与他人来往信件,不受检查和扣押。《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第八十六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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