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杭州加盟纠纷律师 > 数罪并罚刑期怎么加怎么算,法律上的标准是什么

数罪并罚刑期怎么加怎么算,法律上的标准是什么

admin 杭州加盟纠纷律师 2024年03月08日
对于数罪并罚刑期的计算方法是:
1、审判时一人犯数罪,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
2、服刑后发现漏罪:先并后减;
3、服刑后又犯新罪:先减后并。
数罪并罚是指对犯两个以上罪行的犯人,就所犯各罪分别定罪量刑后,按一定原则判决宣告执行的刑罚。法律依据:《刑法》第六十九条
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
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执行有期徒刑。
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管制,或者拘役和管制的,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后,管制仍须执行。
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其中附加刑种类相同的,合并执行,种类不同的,分别执行。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
数罪并罚的刑期的计算是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如果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一条 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又犯罪的,应当对新犯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没有执行的刑罚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已经执行的刑期,应当计算在新判决决定的刑期以内。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
数罪并罚的刑期计算如下: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判死刑的只执行死刑,判无期徒刑的只执行无期徒刑;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执行有期徒刑。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管制,或者拘役和管制的,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后,管制仍须执行;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种类相同的,合并执行,种类不同的,分别执行。法律依据:《刑法》第六十九条
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执行有期徒刑。
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管制,或者拘役和管制的,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后,管制仍须执行。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其中附加刑种类相同的,合并执行,种类不同的,分别执行。
友情链接: 平顶山律师 黄冈律师 海曙律师 三门律师 泉州律师 赣州律师 大庆律师 宁波律师 武汉洪山区律师 西安灞桥区律师 衡阳律师 宁夏律师 台州律师 杭州律所 贵阳律师 石家庄律师 承德律师 衢州律师 柯城律师 常山律师 嵊泗律师 赣县律师 宜春樟树市律师 淮北烈山区律师 西安西咸新区律师 武汉律师 南昌律师 德州律师 惠州律师 滁州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