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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对离婚抚养费用的规定有什么

admin 杭州加盟纠纷律师 2024年03月16日
法院对离婚子女抚养费的规定有:
1、如果父母有稳定工资的,抚养费的具体数额为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
2、如果父母没有稳定工资的,抚养费的具体数额为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四十九条
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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