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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单位每天加班,感觉有点难以忍受,中午半小时吃饭,这是违反劳动法的

admin 杭州加盟纠纷律师 2024年03月26日
《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用人单位违法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由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并可依法对单位处以罚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一条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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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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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要求支付加班费,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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